國軍台中總醫院
國軍台中總醫院實習注意事項
請在實習開始前10天請主動與單位實習老師連絡,提早準備實習內容。
1、報到:
(1)時間:住宿生於星期日17:00(下午五時)辦理報到(sn報到時需繳交宿舍清潔費用及住宿切結書-家長需簽名)。
非住宿生於星期一7:50(早上七時五十分)報到。
(2)地點:院內醫療大樓一樓,掛號室前。
*請勿遲到或早到*
2、攜帶用物:
(1)住宿生請攜帶自己隨身換洗衣物、棉被、日常用品、健保卡
(2)服裝:實習服(11月後著長袖、4月著短袖)、白襪(彈性襪需膚色)、白護士
鞋,實習期間嚴禁化妝、染髮
(3)文具:原子筆、紅藍鉛筆、簽字筆、有秒針手錶、名牌、哨子、3M 膠台。
(4)書籍:基本護理學、內外科護理學、縮寫手冊、或醫學辭典、藥典。
3、飲食:
(1)非住宿生中餐可自行攜帶便當。
(2)無攜帶便當者中餐一律於單位訂餐及用餐(8-4班不外出)。
(3)請自行攜水杯。
4、交通:
(1)台台中火車站前搭台中客運41路(至綠川西街搭乘)或統聯75路車(於台中火車站
前即可搭乘)至803(國軍台中總院)醫院門口下車。
(2)騎乘機車者請佩帶安全帽,請附上家長同意書。(機車可停至院內車棚)。
5、租屋者:
- 在外租屋者請於實習前與單位老師聯絡,可諮詢優良租屋處,避免租賃有糾紛租屋處。
- 在外租屋或居住於親戚家之同學請附上家長證明,並請註明居住地住址及聯絡電。
- 租屋前一定要有家長陪同下尋覓合宜、安全住處,請勿單獨行動避免危機產生。
- 單位實習老師一定會至租屋處訪視。
6、實習請假規則及流程
- 所有請假辦法依學校最新公告辦理(請注意自己的權利,隨時上學校網站www.jente.edu.tw 關切新的規則)。
- 非有正當理由,不得請假。
- 病假一律要附醫院診斷書,否則以事假辦理。
- 凡請實習假者,一律須填2聯單。
公假、直系血親尊親屬喪亡不扣分扣除所有請假時數,四週實習時數需達該科實習總時數120小時,否則實習不與計算。
7、單位實習時的注意事項
(1)準時上班,不遲到早退(8-4班)
(2)服裝儀容
(3)禮貌
(4)學習態度:主動、積極
(5)自我防護
(6)避免針扎
(7)路途安全
8、實習評值
(1)每一梯次最後一週上網填寫實習評量
(2)成績考核依學校規定 (請詳閱實習組網路最新公告)。
制訂日期: 94.01.02 第一次修訂日期: 95.05.11 第二次修訂日期: 96.07.24 第三次修訂日期: 97.06.20 第四次修訂日期:100.11.07 第五次修訂日期:101.07.10 |
【附件一】女生宿舍管理原則
女生宿舍管理原則
一、須經護理部核准後始得入住,住宿人員必須遵守宿舍管理規定。
二、非經總務安管督導同意,不得更換舖位;亦不可佔用空鋪或他人空間。
三、每次進入宿舍應以識別證刷卡感應開啟大門,進入後隨手關閉。若非緊急逃生需要,請勿從側門出入;側門另裝有監視器,以維護住宿安全。
四、宿舍管理專員每半年登入門禁管制系統查看刷卡紀錄。除值班及休假外,每月住宿未達15日之名單,將提報護理部參辦。
五、請妥慎保管個人財物,外出時鎖好門窗,否則財物遺失自行負責。
六、訪客不可進入寢室區,請於交誼廳接待訪客,嚴禁親友留宿。
七、交誼廳之書報,限於交誼廳內閱讀,不可攜出,閱畢歸回原處。
八、使用公共/軍用電話時,請長話短說及注意音量,以免影響他人權益。
九、收看電視音量應適當,01:00後請勿收看電視,以免影響他人休息。
十、於01:00以後,禁止使用洗衣機、脫水機。
十一、請愛惜使用宿舍設施,例如:寢室之門、窗、桌、椅、電話、風扇等及公共區域之電視、冰箱、微波爐、洗衣機、脫水機、衛浴設備、熱水器等;如有人為破壞,依規定賠償。
十二、可以裝設冷氣機(獨立電源),自行負擔電費,其餘電磁爐、電鍋、電暖器、冰箱、電視等均不可使用。如經查獲,將沒收該物品,使用人從嚴處罰,若違規使用引發災害,將依法辦理。
十三、置於冰箱的食物,需註明寢室、日期,並避免長久囤積,輪值寢室定期清理冰箱,若未符規定者,將予以丟棄。
十四、請於指定處晾曬衣物,走廊上請勿放置私人物品,以維持通暢。
十五、嚴禁飼養動物;垃圾依分類丟棄,隨時維持宿舍整潔。
十六、遷出宿舍時,需歸還鑰匙,搬走私人物品,並維持宿舍環境清潔。
十七、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且規勸未改善者,取消住宿資格,若遭取消住宿資格,需於3日內遷出。護生交由校方處置。
十八、本規定未盡事宜,如遇特殊狀況,由住宿人員討論後納入生活公約。
實習前10天請主動與單位老師連絡。
確定要住宿同學請填完醫院切結書(自2012年 10月起),列印下來請家長簽名後入住當天繳交給宿舍管理老師,謝謝您的合作。
護生住宿注意事項及規則由宿舍管理老師統一規定,本醫院有晚點制度,請住宿同學遵守所有規定。特殊情況請與單位實習老師、宿舍管理老師及舍監討論。
制訂日期:100.07.19 第一次修訂日期:100.10.20 第二次修訂日期:101.07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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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附件四】住宿人員切結書
國軍臺中總醫院 女生宿舍
住宿人員切結書
本人 ___病房護生 _________,於住宿期間一切遵守醫院規定,並遵守女生宿舍管理辦法(如附件),若有違反規定之行為,願自動遷出,因個人因素造成設備毀損者,願負賠償之責。
立約人:_______________(簽章)
見證人:_______________(簽章)
備註:見證人為家長
中華民國 年 月 日